fiogf49gjkf0d
各系(部):
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》的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:面向2014级全体员工在本学期开设《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》课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望遵照执行。
一、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
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属普通高等学校本、专科员工的一门必修课,正式纳入学校课程计划,计算学分。
本课程的教育对象为全体员工,旨在使其树立心理健康意识,掌握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,培养健全人格,优化心理品质,提高心理健康水平,促进全面和谐发展。
二、教学对象与时间
(一)教学对象:2014级本科生、专科生(包括2012年入校的五年一贯制的员工)
(二)教学采取集中讲座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集中讲座五次,每次2.5课时。上课时间为晚上19:05—21:10。
(三)因团队有限、多媒体大教室有限,2014级本科生、专科员工分四个时间段、分四批进行教学。
1、第一批:第7周至第11周的星期日晚上 (详见表1)
2、第二批:第6周至第10周的星期二晚上 (详见表2)
3、第三批:第6周至第10周的星期三晚上 (详见表3)
4、第四批:第12周至第15周的星期日以及第16周星期二晚上
(详见表4)
三、教学要求
(一)每个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教学纪律,按时到课听讲,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旷课,有事应先请假。
(二)任课老师应认真备课,认真教学,努力提高教学效果;对员工应严格要求,严格考勤。
(三)考试:统一命题考试,由任课教师阅卷评分,成绩记入员工档案。考试合格,由教务处计算1个学分。考试时间另行安排。
四、讲座内容和教师安排
五、上课的班级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附表。
教 务 处 /心理咨询室
2015年4月7日